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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也需人性化 (网友:布鲁托斯)

央视国际 www.cctv.com  2006年02月27日 11:08 来源:CCTV.com

  作者:布鲁托斯

  “秉公执法”、“执法如山”、“法律无情”、“铁面无私”,强调的都是执法的严肃性,是“法重如山”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一种理念,无疑是正确的。

  但是,生活中我们又常常可以听到、看到有些执法人员对一些本来可以更人性化执法的违规、违纪情况,舍弃人性化, 野蛮执法甚至“仗法欺人”的不愉快现象, 诸如: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出被窝”前,被法警戴手铐扭送;占道经营的小贩被城管执法人员追得“抱头鼠窜”,其经营的商品亦被抢掠没收;无合法手续登三轮车的谋生者,也隔三差五地被“围追堵截”,一旦“撞上枪口”,三轮车被没收,人被罚款……

  还有各种各样不文明的执法行为也时有发生…… 且不说“暗中执法”带给当事人的不快,即使一般交通违章,那种交警先向违章者敬个礼,继而出示执法证件,然后说明违章原因,做出处罚决定,最后再告之: 如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的文明执法 ,好象电视里要比生活中多得多。

  这又让我联想起前些年的农村,为及时催缴"乡统筹丶村提留",有些村干部对拖欠不交“三提五统”的“钉子户”丶违反计生政策的超生户,采取“颇为有效”的强制手段,到农户家中强行拉粮,强行拉走其家庭财产,闹得鸡犬不宁……其实, 尽管这种做法初衷是好的, 但因其缺少人性化, 似乎也应归结到野蛮执法中去。

  我们知道,执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的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这种缺少人性化的执法, 带有明显的“仗法欺人”倾向,如此执法往往会违背执法者的初衷,甚至会适得其反,使被执法者与执法者之间的矛盾瞬间激化,会导致更严重的违法事件发生。我所在的小城,就曾发生多起因执法行为缺少人性化,结果被执法者用刀砍伤执法者的流血事件,这其中的教训不能不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人性化执法要求执法者在执法时,既给当事者以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所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同时也要尊重被执法者的人格和尊严,既要严惩其违法行为, 也要维护其合法的正当权力丶体恤其合理要求丶顾及其精神感受和基本生活。总之,要给予公民(即使是违规、违纪、违法的公民)以人性化的关怀,让公民在领略法律所带来的威严与神圣的同时,也享受法律所含有的“人性”与“人道”。它是政治文明在执法领域的生动体现。

  其实,我们的执法人性化要求并非无原则,仅仅从电影,电视中就可以看到,在法制社会,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出镜时,往往是遮住脸部,也不许挂牌子游街示众的;监狱内,囚室的通风、采光、人均居住面积丶伙食标准以及劳改中的劳动强度、时间、环境等方面都有基本的要求。诸如此类已得到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规定,体现的都是人性化执法的理念。

  我们现在呼吁人性化执法,是因为现实中有些执法者在执法时经常做得不那么人性化,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时被忽视,有时被恶意侵犯。特被是在实施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强制措施常常被滥用,甚至超出法律规定,采用比较激烈的方式------野蛮执法。执法者还往往以此为荣,认为“仗法欺人”的行为是对违法者的从严惩处,是在“维护法律的尊严”,是对执法工作的“高度负责”。受害人面对这种缺少人性化的执法行为, 不是忍气吞声, 便是“气极反击”。这就不能不让人们有所担心了!

  其实,早在两年前的“两会”上,人性化执法就已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们关注和讨论的热门话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十一五”规划己明确提出: 要建设和谐社会,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更加注重民主法制建设,要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我国发展的重要目标和必要条件。那么,我们的各级执法部门,我们的执法工作者,能否在今后的执法工作中,更加注意体现人性化呢?

责编:西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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