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22大电影明星”由来
央视国际 (2002年12月14日 13:49)
1961年,周恩来总理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召开的故事片创作会议上发表了讲话,他的讲话根据毛主席提出的“百花齐放”的文艺方针,着重强调了发扬艺术民主的问题。这次会议之后,中国电影发行放映总公司的同志,到基层放映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在调查中,许多放映单位都提出,观众很喜欢电影明星的照片,能不能在电影院里悬挂一些我国有成就的电影演员照片。这些意见反馈到北京后,中影公司经过慎重讨论,拟定了初步的名单,在征求了各电影制片厂意见的基础上,于1962年4月向文化部电影局报告,提出二十二位电影演员的名单。按照北影、上影、长影、八一四个电影制片厂及男先女后的顺序排序,分别是:崔嵬、谢添、陈强、张平、于洋、于蓝、谢芳、赵丹、孙道临、白杨、张瑞芳、秦怡、上官云珠、王丹凤、祝希娟、李亚林、庞学勤、张圆、金迪、王心刚、田华、王晓棠。
在得到文化部主管电影工作的夏衍副部长的批准同意后,中影公司遂印制了这二十二位电影演员的肖像,按当时的宣传发行办法,统一提供给各电影院、俱乐部等电影放映机构,由他们自行悬挂。我国在国外举行博鉴览会和电影活动时,也悬挂了这二十二位演员的照片。
这二十二位电影表演艺术家的照片在各地电影院里悬挂以后,受到广大电影观众的热烈欢迎,他们亲切地称这些明星为“二十二大”。电影观众们不仅到电影院里去看这些照片,而且还希望把这些照片带回自己的家,于是北京市美术公司应市场要求印制了75万张“二十二大”明星的照片,仅在短短的8个月里就卖掉了71万张。中国图片社也印制了大批的“二十二大”明星照片,在各照相馆出售,购买者踊跃空前。
二十二位电影表演艺术家的美好形象,永远留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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