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少儿节目主持人电视大赛简章
央视国际 (2003年03月21日 21:51)
为进一步繁荣我国少儿电视艺术事业,促进少年儿童素质教育健康发展,丰富电视荧屏,发现培养人才,“2003年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系列活动中将举办“少儿节目主持人电视大赛”。本次大赛以“新星灿烂”为主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展示主持人的亲切、博学、风趣、灵活等多种主持风格以及独特的个人魅力。
本赛制已纳入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的年度评奖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即日起---7月10日征集报名录像带;
2、7月20-7月23日初评;
3、8月17日报到,8月18日决赛;
4、8月20日颁奖晚会。
二、参赛对象:
凡在地市以上电视台少儿节目中任专职或兼职的主持人均可报名参赛。
年龄8周岁——17周岁(以至2003年8月14日的周岁为准)。
儿童组:8----12岁;
少年组:13----17岁
三、参赛要求:
1、参赛节目内容健康、题材新颖、形式不限。
2、形象端庄,讲普通话,鼓励创新,在主持上有鲜明的个性。
3、对参赛者要求由单位统一选送,将节目录像带(大1/2或BETCAM一盘)
及报名表、年龄证明寄至组委会,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0日(以当地交寄邮戳为准)。
4、每个人参赛费为300元。
四、比赛方法:
大赛分初评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评由专家评委根据参赛录像带进行评选,确定参加决赛的选手。
2、决赛分现场主持、综合素质测试和才艺展示三部分,综合素质测试以答题形式展现选手文化素质。
3、决赛时评委根据参赛选手现场的三项表现打分,依据分数的高低确定选手应得的奖项。
五、奖项设置:
金奖3名、银奖6名、铜奖10名。
大赛所设最佳采访奖、最佳才艺表演奖等单项奖均等同于金奖。所有获奖选手均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颁发证书、奖牌。
责编: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