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某媒体报道了“李宇春首张个人专辑被判暂停销售”的消息,但事实上,李宇春的首张个人专辑至今还没有完成录制。多方求证,出版发行这张专辑的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居然推得一干二净,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这则消息称由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去年出版发行的《李宇春玉米最爱――超女冠军首张个人专辑》由于封面和内页图片侵犯著作权,近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裁定暂停销售。但事实上,在超女比赛结束后,天娱公司仅仅为李宇春和其他超女一起出版了合辑,李宇春的个人首张专辑在她签约太合麦田后,一直处在录制阶段,至今还没有完成。致电天娱公司宣传总监徐冰,她表示公司正在调查此事,但可以肯定天娱没有授权给这家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有关超女的唱片。而太合麦田公司的副总张路闻讯也十分诧异,“春春的首张个人专辑还没录完呢,我们不知道这件事”。看来,这张专辑不仅仅侵犯了图片作者的著作权,还涉嫌侵犯了天娱公司和太合麦田公司的权益。
而广西文化音像出版社方面,负责版权、发行等业务的卢主任称自己对官司一事一无所知,“你问问我们出版社办公室吧。”致电出版社办公室,接听电话的一位女工作人员称自己是财务人员,“我问问我们领导”,并找来一位董先生接电话。董先生在了解记者来意后,称出版社不知道这件事,“我们从来没有收到过法院的传票,也没有收到什么判决书……有没有出版发行这张专辑?对不起,我们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匆匆挂断了电话。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报道此事的北京同行称,自己是专门跑法院的政法记者,“这个案子从立案起我就知道了,盖着法院公章的判决书我也拿到了,而且开庭的时候,出版社方面也请了代理律师出庭。至于出版社为什么说不知道这回事,我也不好怎么说了。” (记者 上官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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