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届大赛设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和组合演唱五个类别。
其中原生态和组合演唱为新增加的两个类别。这是本届大赛基于下列理由的又一大改进:
其一、随着我国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全面开展,全国各地挖掘出了大量的“原生态”歌曲,发现了众多的“原生态”演唱人才,这为大赛提供了丰富的参赛资源。把“原生态”从民族唱法中单列出来参加比赛,这对弘扬我国民族民间音乐文化,无疑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其二、在前两届大赛中,组合演唱形式在通俗唱法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从数量上实有另立门户之必要。将“组合演唱”从通俗唱法中单列出来参加比赛,十分有利于提倡和鼓励通俗唱法品种的多样性和风格的独特性。
其三、不论是“原生态”形式,还是“组合演唱”形式,均有各自的艺术特征和审美要求,因此,把“原生态”和“组合演唱”形式单列出来,会使二者的评比标准趋于明确和清晰,便于评委准确的掌握和评判。
其四、将“原生态”和“组合演唱”形式单列出来后,将会扩大参赛面,增加比赛的紧张感,使比赛色彩丰富、更加好看。
比赛项目和要求:
本次比赛除了演唱比赛以外,还将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1、演唱比赛:每位歌手复赛时演唱两首曲目,决赛时演唱一首;曲目长度规定在4分钟以内,超长扣分,新歌加分(凡创作于2004年8月1日以后、即“第十一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以后的声乐作品为新歌);所选曲目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易于传唱。
2、综合素质考核:进入决赛的歌手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口试。考核范围包括文化修养和音乐知识两个方面,文化修养内容限定在基础教育范围之内,音乐知识包括基础乐理和音乐素质。
3、演唱伴奏带:歌手在参加复赛和决赛时,均采用伴奏带。伴奏带由参赛歌手提供,DAT数码带、CD盘、MD等均可。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唱演员和特色乐器演奏员的邀请由参赛队或参赛歌手自行解决。
进入团体决赛和个人单项决赛的选手,可更换复赛时的曲目,其伴奏带需提前送交大奖赛剧组。
评分办法和记分标准
1、评分办法:演唱比赛采用按评委序号现场亮分的办法。每位选手的演唱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值,综合素质的得分为两个评委的打分之和,两项得分相加为该选手的最后得分。
2、记分标准:按百分制记分,总分100分,其中演唱99分,综合素质1分。演唱分中:曲目质量占20分,演唱技巧占50分,台风表演占20分,形象包装占9分。
3、公正机制:大奖赛组委会将制定一套严格而有效的制度来确保大奖赛的公平、公正、公开。大奖赛监审组对大奖赛进行全程监督。北京市公证处对复赛、决赛评分结果予以公证。
参赛队领队、歌手及评委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赛事纪律。如发现有营私舞弊现象,可向大奖赛组委会和大奖赛监审组举报。对于违规者予以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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