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1、初赛:由各代表队在本地或本单位进行。
2、复赛:凡符合组队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复赛(名额不限)。复赛只进行演唱比赛。经过复赛产生出20个代表队参加团体决赛。同时在未进入团体决赛的代表队中,每种演唱形式按歌手得分各产生出20名歌手另组成十个队参加团体决赛,其成绩不计团体名次,只作进入单项决赛的依据。
3、决赛:分团体决赛和个人单项决赛。
团体决赛:
从复赛中评选出20个团体队进入决赛,另外从未进入团体决赛的美、民、通、原声、组合五种演唱形式的选手中,按得分多少各选出20名、五种共100名选手,组成10个个人参赛队(其成绩不参加团体排名,只作为进入个人单项决赛的排名依据),与20个团体队共同参加决赛。
个人单项决赛:
经过团体决赛,美声、民族、通俗、原生态和组合演唱五种演唱形式根据得分各选出30名选手,参加个人单项决赛。
每种形式的30名选手(节目)经过三轮4场比赛,决出比赛结果。其程序为:
第一轮:
第一场:从每种形式的30名选手(节目)中,分出第一组15名选手(节目)决出10名进入第二轮;
第二场:从每种形式的30名选手(节目)中,分出第二组15名选手(节目)决出10名进入第二轮;
第二轮:
第三场:从每种唱法进入第二轮的20名选手(节目)中,决出10名进入第三轮;
第三轮:
第四场:从每种唱法进入第三轮的10名选手(节目)中,决出最后的比赛名次。
“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决赛:
五种演唱形式单项决赛金奖获得者,参加“观众最喜爱歌手奖”的争夺,胜出者获得“观众最喜爱歌手奖”。电视观众通过央视国际网站、央视公众资讯公司声讯电话、手机短信等手段当场投票评出并揭晓。
颁奖晚会:
“团体决赛”和“个人单项决赛”结束后,分别举行颁奖晚会。荣获团体一、二、三等奖的各团体队全体歌手和荣获五种演唱形式的金、银、铜奖歌手参加颁奖晚会。
奖项设置:
团体奖:20个(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14个);
单项奖:60个(美声、民族、通俗唱法、原生态、组合演唱五种形式各设金奖1个,银奖2个,铜奖3个,优秀奖6个);
观众最喜爱歌手奖:1个;
总共8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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