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本着促进中国民族音乐发展、鼓励原创、贴近市场的精神,并使“中国金唱片奖”的奖项设置科学合理、符合国际惯例,本届“中国金唱片奖”将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努力打造世界华人华语音乐权威大奖。
第十五条 本届 “中国金唱片奖”具体奖项设置为10大类,36项(见附件一:第四届中国金唱片奖奖项设置表)。
本届 “中国金唱片奖”组委会可与相关机构联合颁发个别辅助性奖项,但不得与正式奖项发生冲突或者损害“中国金唱片奖”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