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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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防止著作权纠纷,本次比赛要求词曲著作权人自行解决和词曲作者的法律关系,演唱者自行解决和配器、录音加工者的法律关系,要求达到:词曲著作权人必须是参赛作品词曲完全的、全部权利的著作权人,词曲著作权人已经许可演唱者演唱参赛歌曲,词曲著作权人和演唱者的权属、权益分配自行约定,但不得影响大赛主办单位根据本大赛章程内容获得的许可和优先签约权。如有侵权责任,风险自担,同时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不得有歪曲、篡改、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情况发生,如有发生涉及上述情况并责任属于参赛作品创作者的版权纠纷问题,参赛者及作者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同时取消该参赛者的参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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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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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赛者应当按主办方要求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如个人信息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通知主办方;
2. 参赛者应当按主办方要求提交规定格式的作品,参赛者提交的作品小样,主办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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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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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赛作品要求为原创作品 ;
2. 参赛作品题材、风格不限,主题健康,内容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次比赛的参赛规则;
3. 参赛者可自带原创作品,或从“原创曲库”中挑选作品参赛。
4. 参赛者也可以将自己的原创作品上传到“原创曲库”,供其他参赛者选唱、参赛。
5. “原创曲库”中的所有作品(包括歌名、词、曲)仅限于在本次评选中使用,未经允许不得用作他用。
6. 参赛者自带的原创作品要拥有作品在参赛期间的合法使用权并同意参赛作品在参赛期间的所有版权及邻接权归央视所有。
7. 参赛者参赛期间同意参加央视的演出及播出安排。
8. 如因参赛者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参赛者应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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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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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陆CCTV.com,下载报名表,如实填写后连同自己参赛的完整作品 (CD等)一并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中国音乐电视》栏目组收
邮编: 100589
电话: 010-68288320
传真: 010-68288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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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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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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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作品作词、作曲、演唱等同为一人时,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8288399,主办方审核通过后才能成功参赛;
2、参赛作品作词、作曲、演唱等为不同人或多人时,请将本人、其它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10-68288399,主办方审核通过后才能成功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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