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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林祥 一九一四年生。江西省永丰县人。一九三〇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由团转入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连政治指导员,红一军团第四师政治部组织科科长,第一师十三团政治委员。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队长、大队长、支队长、团长,八路军总部特务团政治委员,太行军区第三军分区政治部副主任,第六军分区政治部主任,豫西抗日独立支队副政治委员,华东野战军独立师副政治委员,华北野战军第十三纵队政治部主任,第十八兵团六十一军副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川北军副政治委员,西南军区公安部队副政治委员,成都军区副政治委员、第二政治委员,总后勤部、新疆军区、南京军区政治委员,中共中央军委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总政治部副主任。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一九八八年被授予上将军衔。是第三、四、五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八、十一、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一九八五年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上被增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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