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6岁的罗马尼亚女子体操选手拉杜坎的个人全能金牌被收回了,理由是在个人全能比赛结束后进行的药检中,拉杜坎的结果是阳性,但是拉杜坎获得的女子体操团体金牌和跳马银牌却没有被剥夺,因为在这两项比赛之后的药检中,她的结果是阴性的,也就是正常的。
对于因服用药物而被取消成绩的运动员,我一向认为是咎由自取,处罚是应该的。但对于拉杜坎的遭遇,我却觉得她让人同情。
我们知道拉杜坎在9月19日参加了体操女子团体的决赛,获金牌,两天以后,9月21日参加了女子个人全能的决赛,又获金牌,9月24日参加了女子单项跳马的决定,获银牌,根据本届奥运会的规定,获奖牌的选手无一例外全部进行药检,没有获奖牌的选手只进行抽检,拉杜坎在这几项赛事结束后,都进行了药检,结果两次是阴性,一次是阳性,而呈阳性的这次是在个人全能体操结束后,尿样中发现了伪麻黄素。
在一次比赛当中,5天之内对一个人三次进行药检,两次阴性,一次阳性,这种情况在国际大赛中还没有听说过。根据我们的常识,如果真正服用了某种禁药,是不可能在这么短时间内有这么大差异的。就连国际奥委会医学主任沙马斯也认为,这件事的唯一解释就是发生了某种愚蠢的错误,不知是不是检测技术出现了某种偏差。
另外,即体检测无误,这种两次正常,一次不正常的情况也应考虑并不是服用禁药的结果,而是在某种治疗疾病的药物中含有了违禁药物的成分,据马罗尼亚代表团核实,拉杜坎在个人全能决赛前因感冒而服用了队医提供的治感冒药,可能问题就出在这儿。
罗马尼亚代表团已向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伸斥,请求取消对拉杜坎的处罚,法庭将于周三在悉尼听取案情细节,如果判决谈为拉杜坎有理,由奖牌将归还给她。
体育仲裁法庭是由国际奥委会(IOC)所设,专门解决有关运动竞赛时的纷争。
不管怎么说,拉杜坎事件给决心剿灭兴奋剂的国际奥委会出了难题,这样在同一次比赛中几次药检结果不同,而多数情况下正常的运动员,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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