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术语及名词(二)
央视国际 2004年07月26日 15:05
31.优先股票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相对于普通股票而言,优先股票在其股东权利内容上附加了一些特殊条件,它是特殊股票中最重要的一个品种。优先股票的内涵可以从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认识:一方面,优先股票作为一种股权证书,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这一点与普通股票一样,但优先股股东又不具备普通股股东所具有的基本权利,它的有些权利是优先的,有些权利又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优先股票也兼有债券的若干特点,它在发行时事先确定一种固定的股息率,就像债券的利息率事先固定一样。
32.累积优先股票
累积优先股票是指历年股息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即公司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起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这有利于保护优先股投资者的利益。
33.非累积优先股票
非累积优先股票是指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它是相对于累积优先股票而言的,其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年结清、如果本年度公司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对其所欠部分,公司将不予累积计算,优先股股东也不得要求公司在以后的营业年度中予以补发。
34.参与优先股票
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参与优先股票又可以分为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和部分参与优先股票两种,前者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等额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没有上限规定,后者有权在一定额度内与普通股票一起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有上限规定。
35.非参与优先股票
非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的固定股息外,无权再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它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其股息的收入仅以事先规定的股息率为限。
36.可转换优先股票
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在大多数情况下,股份公司的转换股票是由优先股票转换成普通股票,或者由某种优先股票转换成另一种优先股票。其一定条件一般包括转换权限、转换条件、转换期限、转换内容和转换手续等。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优先股票转换成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普通股票的优先股票。
37.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不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不允许其持有者将它转换成其他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不可转换优先股票与可转换优先股票相对应,它没有给投资者提供改变股票种类的机会。
38.可赎回优先股票
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它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种是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
39.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的优先股票。这种股票一经投资者认购,在任何条件下都不能由股份公司赎回。这种股票的发行保证了公司资本的长期稳定。
40.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
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可以根据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整的优先股票,它的特殊性性在于股息率是可以变动的。
41.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的优先股票。一般的优先股票就是指这种股票。
42.国家股
国家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股份。它是国有股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43.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非上市流通的股份。
44.国有法人股
国有法人股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以其依法占用的法人资产向独立于自己的股份公司出资形成或依法定程序取得的股份。它也是国有股权的一个组成部分。
45.国有股
国有股是国有资产股权的简称,国有资产股权是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的总称。
46.公众股
公众股是指社会公众依法以其拥有的财产投入公司时形成的可上市流通的股份。
47.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在社会募集方式情况下,股份公司发行的股份,除了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外,其余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由个人认购的股份。
48.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它是我国股份公司吸收外资的一种方式。
49.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又称B股,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内外投资者发行并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其面值,以外币认购、交易和结算的股份。
50.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指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发行、由境外投资者以外币认购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境外上市外资股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明其面值,以外币认购、交易和结算。
51.股票投资收益
股票投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购入股票开始到出售股票为止整个持有期间的收入,它由股息、资本利得和资本增值收益组成。
52.股息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据股票从公司分取的盈利。股息的来源一般是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但它的具体表现形式有现金股息、股票股息、财产股息、负债股息、建业股息等多种。
53.股指期货
股票指数期货(简称股指期货),是以某一股票市场指数为买卖标的物的金融期货品种,即投资者买卖的不是股票,而是与整个股票市场价格指数相关的期货合约。
54.现金股息
现金股息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55.股票股息
股票股息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息,通常是由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票作为股息,代替现金分派给股东。股票股息是股东权益账户中不同项目之间的转移,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总额毫无影响。
56.财产股息
财产股息是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它财产向股东分派股息。最常见的是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债券、也可以是实物。
57.负债股息
负债股息是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
58.建业股息
建业股息又称建设股息,是指经营铁路、港口、水电、机场等业务的股份公司,由于其建设周期长,不可能在短期内开展业务并获得盈利,为了筹集到所需资金,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获得批准后,公司可以将一部分股本还给股东作为股息。建业股息不同于其他股息,它不是来自于公司的盈利,而是对公司未来盈利的预分,实质上是一种负债分配,也是无盈利无股息原则的一个例外。
59.资本利得
资本损益是指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上交易股票,通过股票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所获取的收入,又称资本损益。当卖出价大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收益,即资本利得为正,当卖出价小于买入价时为资本损失,即资本利得为负。
60.资本增值收益
股票投资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资金不是来自于当年的可分配利润,而是公司提取的公积金,因此,又可称为公积金转增股本。资本增值收益是长期投资者选择优质公司股票后长期持有的主要投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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