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有望回购流通股
央视国际 (2005年06月07日 14:53)
可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或要约方式
回购股份将从总股本中注销
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新股
主持人:昨天,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如果认为有必要回购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份,可以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或者要约的方式进行回购。另外,要约方式回购的价格不得低于回购报告书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回购之后,将从总股本当中注销已回购的股份数量。文件同时还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不得发行新股。
王乃伟:首先,我们要对管理层在出台重大政策之前,这种先行征求意见的做法应该是给予肯定和鼓励的。应该说回购股份是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经常采用的一种资本运营的方式,它的效果之一就是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大多数股东的权益。我认为在股份回购的过程中,价格的公允,包括杜绝内幕交易,不损失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等问题,应该是一个关键的问题,上市公司这一次千万不要再把好事办坏了。
责编:刘子瑜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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