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问题严重的期货公司要采取特殊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日前召开的“2006年期货公司监管工作会”上指出,不能不顾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阶段而急进、冒进,也不能因为求稳而裹足不前,要摆脱期货业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同时推动期货公司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采取特殊监管措施。
范福春对做好今年的期货监管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要认清形势,深入贯彻积极稳妥发展期货市场的总方针。当前,期货市场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要抓住这一机遇而不出偏差,就要把积极稳妥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不能因为积极发展而不顾客观条件,不顾我国期货市场的发展阶段而急进、冒进;也不能因为追求稳妥而裹足不前,要摆脱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怪圈。作为监管部门,要把推进市场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风险统一起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第二,要继续落实和完善辖区监管责任制,把“说得清,管得住”、“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的要求落在实处,监管工作要做到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第三,要落实好各项基础制度,提升监管水平。各项基础制度如保证金安全存管系统、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度、以净资本为核心的财务安全指标体系都需要派出机构的有效监管来保障,要特别注意协调好各项基础制度间的关系,协调好各项基础制度与原有监管手段的关系。在监管方式调整过程中,要特别防范出现监管真空,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防范和化解风险。第四,要在提高期货公司治理水平和风控能力上下功夫。要通过持续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的薄弱环节,推动公司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司要采取特殊监管措施;要把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水平作为创新业务的核心条件。
成立不久的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也参加了这次会议。(夏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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