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视台经济频道《百姓经济》栏目 3月5日播出
2005年11月,家住兰州市城关区的郭女士,从商场购买了一件价值900多元的白色羊毛上衣,穿着一段时间后感觉袖口和领口有点脏。于是,就将这件衣服送到兰州市意姆登干洗店进行干洗,并用该店印制的洗衣票支付了干洗费用。但当郭女士几天后去取衣服时,见到的衣服却出乎她的想象。
郭女士:
我去取衣服时,扣子丢了一颗,看起来脏兮兮的,营业员说可能没洗干净,再给我重洗一遍。
郭女士没有想到,这次重洗仅仅是麻烦的开始。因为干洗店给她前后重洗了两次,而且洗涤的效果让郭女士很失望。
郭女士:
第二次我去取,比第一次还脏,还丢了2颗扣子,颜色呈灰色,我三次去取,好像越洗越脏。
这件白色的羊毛上衣现在究竟是什么样子呢?2006年2月24日下午,记者来到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大众巷的意姆登干洗店,见到了至今还放在干洗店的那件郭女士的羊毛上衣。
记者:
当时收到郭女士的衣服是这个颜色吗?
意姆登洗涤分公司门市经理 李希来:
就这个颜色,比这个脏一点,洗了几次她不满意,说发灰,但她拿来就这个颜色,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只能把衣服洗干净不可能洗黑。
郭女士:
说我拿去就这颜色,我当时拿去时只洗了衣服的一部分,毛领和袖子的毛就没洗,现在洗回来的衣服和毛领就配不到一起,原来是一件纯白的衣服,和这毛领一模一样的。
虽然双方现在各持己见,但有一个人却见证了郭女士从购买、穿着、送洗的全过程,她——就是郭女士的朋友小刘。
(电话采访刘女士:讲述大致的经过和所见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核实小刘所说的情况,我们随后又来到了曾经介入此事调解的,甘肃省消费者协会投诉监督部了解情况。
甘肃省消协投诉监督部 陈涛:
看到这件衣服,第一感觉是脏,没洗过,不是白色,已经变成了灰色,才刚买了一个月,肯定影响穿着的美观。
到这儿,大家可能要问,郭女士原来那件白色羊毛上衣究竟是什么样子呢?因为郭女士买的这件衣服才一个多月时间,只穿过一次,所以没来及时留下任何影像资料,这也让郭女士非常无奈。郭女士本想再买一件同样的白羊毛上衣和干洗店论个究竟。但不巧的是,郭女士当初买的那件白上衣,现在商场已经销售完了。但是在郭女士买衣服的这家商场,记者看到了和郭女士那件上衣,同颜色、同面料、不同款式的白色羊毛上衣。而且还碰到了当时给郭女士销售衣服的那位营业员。
(采访商场营业员:说明当时郭女士买的衣服颜色、面料等)
意姆登洗涤分公司门市经理 李希来:
她说我们洗坏了,她要有依据才行。
因为双方都觉得自己占理,所以在省消协的第一次调解中,大家都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郭女士:
我的衣服买了不到一年,只穿了一次,还是新衣服,应该赔偿衣服总价的70%。
意姆登洗涤分公司门市经理 李希来:
少了几颗扣子,让我们让步,我们就根据第四条,赔洗衣费的10倍,衣服归她。
甘肃省消协投诉监督部 陈涛:
干洗店按洗衣费7元的10倍赔偿,消费者很不满意这个结果,当时调解没成功。
由于对第一次的调解不满,郭女士又将此案。投诉到了意姆登干洗店所在的张掖路工商所。这一次双方都做出了让步,干洗店的赔偿额增加到洗衣费的30倍,也就是210元,郭女士本来已经接受这样的赔偿,但由于赔偿款的兑付方式问题,最后双方发生了分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郭女士:
后来我答应赔偿洗衣费的30倍,210元,衣服归我也可以。但他转脸就不承认了,说要用洗衣票抵顶,赔30张洗衣票,我对他们已经失去信心,就是赔我300张票,我也不可能上他那儿洗衣服了。
郭女士拒绝了干洗店用洗衣票代替现金的赔偿,这样做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吗?干洗店的做法又是否合适呢?
甘肃中立源律师事物所律师 王风军:
票是商家印制,认可的,在法律上就相当于现金消费,用票来抵顶现金赔偿,是一种强制消费的行为,消费者可以拒绝。
此事的解决又一次陷入了僵局。最后,工商局的调解人员建议郭女士将衣服送去质检。可是郭女士对此却有自己的担忧。
郭女士采访:
我觉得衣服颜色洗坏了,到质检部门能不能检测出来,买这件衣服就够贵的了,又送去干洗,还洗坏了,商家不赔就已经损失很大了,还要掏一笔钱去检验,费用高,一般人耽误不起这时间。
由于此事现在尚未解决,干洗店就以此为由,不让郭女士把自己的衣服取走。
郭女士:
前两天我带朋友去看这件衣服,他不让看,害怕我把衣服拿走,到质监部门质检时调包了。
干洗店有权利这样做吗?如果想保留原始的证据,有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呢?
甘肃中立源律师事物所律师 王风军:
物品的所有权是消费者的,商家只提供一种洗染服务,无权占有物品。如果要保留证据,可以用公证的方式来解决。
如果郭女士能拿到衣服,决定去有关部门做质检,又能不能有一个结果呢?对此,有14年纺织品检验经验的甘肃省纤维检验局副局长、高级工程师张成,给我们做出了明确的回答。
甘肃省纤维检验局副局长 高级工程师 张成:
对于已经服用、洗涤的产品,它没有原始的状态和数据,发生纠纷后,我们没办法判定。
甘肃省纤维检验局业务科科长 陈松恩:
有好多光咨询了就回去了,不做了,因为基本上没法解决,一是标准问题,二是干洗后对原始状态记录不全了,无法比较。
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近年来,洗染行业的投诉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但结案率却一直很低。而作为消费者娘家人的消协,他们对这样的纠纷总觉得爱莫能助,想帮却使不上劲。
甘肃省消协投诉监督部 陈涛:
目前,消费者要举证太难,所以要说商家有责任较难,绝大多数消费者就可商家协商了,吃哑巴亏,认倒霉,作为消协也只有调解的权利了。
据了解,造成现在洗染行业问题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洗染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处理纠纷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像郭女士的这个案件,意姆登干洗店赔偿时依据的,就是2005年3月15日刚刚实行的《甘肃省洗染行业消费争议纠纷解决办法》,而这个由省商务厅、省消协、省质监、省洗染协会四部门联合制定的纠纷解决办法,也只是一个地方行业规范,要靠它来规范洗染行业的经营行为,恐怕还远远不够。
2003年11月,甘肃省洗染行业协会正式成立,似乎我们看到了行业自律的曙光。但现实的情况是,目前我省大大小小的洗染店有1500多家,但真正加入行业协会的也就200来家,仅占全省洗染店总数的25%左右。行业要自律,看来做起来比说起来要更难。
甘肃省洗染行业协会会长 彭正和:
认为是民间组织,从业者对加不加入协会无所谓,老百姓认为你不是执法部门,相信你没用。行业协会是个新兴的组织,刚起步,需要发展,将来应该由行业协会来解决这些问题,政府宏观管理,发展趋势也是这样。
2006年2月25日,记者介入此事采访的第二天,郭女士与意姆登干洗店的洗染纠纷,在经历整整两个月之后,以干洗店赔偿郭女士150元现金协商解决。
应该说洗染行业的发展活跃了经济、扩大了就业,这些大家都有目共睹。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加强它的规范管理是必不可少的。可是在这里,我们更想说的是,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能不能督促洗染业的经营者,在服务时,使用类似于商品房销售合同这样的规范化、格式化文本,虽然麻烦一点,但这样却能更好的保护双方的利益,减少纠纷。
责编:刘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