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吸引外来企业来沪投资药厂
央视国际 2003年04月16日 10:13
新华社上海4月15日电(记者徐寿松)从4月15日起,不分地域、不论身份、不问性质,只要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任何境内外企业均可直接到上海申请开办药厂,申请的企业30天内就能获准。
这是在国家药监局放权之后,上海降低行政审批门槛,加大力度吸引外来企业来沪投资制药产业的新举措。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年初开始将开办药厂的审批权下发到省(市)级药品监管部门。上海药监局从15日起开始正式受理新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和审批事项。
上海市药监局局长王龙兴说,对于申请制药资格的所有企业,只要具有相应的药学技术、工程技术人员和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配备了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检的机构、人员、仪器以及相应的规章制度,拥有新药证书或临床批件、技术转让合同,上海都将批准其入沪建厂,至于其是从事化学药生产、中药加工还是生物制药,均不限制;投资比例也由企业自定。而过去,由于行政区划的限制,外地药厂是不能到上海来的生产的。
王龙兴说,上海是我国药品研究与生产的重要基地之一,具有技术、人才、质量和区位优势,市场潜力也很大。同时,上海又将生物制药作为支柱产业来发展。目前,国家级新药筛选中心、安全评价中心均已在沪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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