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选举部门日前决定,把有效的“选举票”误投到“公投”票箱将仍被视为有效,但如果是故意投错票和箱,将最高会处以2年以下徒刑。台湾行政当局对这项决定表示赞同,但亲民党主席宋楚瑜11日表示,选举部门的决定分明是纵容民进党做票,因为当天是先进行选举投票再进行“公投”投票,怎么可能会发生“公投票箱”里有选举的选票?他说,这显示出选举部门受到了行政当局的压力。台湾的媒体也对这项规定一片哗然,认为把选举票投入公投票箱被认为是违法行为,但选票却仍然有效,这很令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