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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俄罗斯如何立法反分裂?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19日 09:19)

  主持人李峰:

  维护国家主权,捍卫领土完整是任何一个主权国家的神圣权利,通过法律手段来反制分裂,是许多国家通行的做法,也是被广泛认可的正义行为。在许多国家的宪法当中,都有维护国家统一的条款,几乎每个国家都有“反分裂,反叛国”方面的针对性的法律。美国,加拿大,法国,俄罗斯等国都曾运用法律手段来制裁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就这一方面的话题,今天我们演播室邀请到了两位嘉宾来共同探讨。这位是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振民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李兆杰教授先生。

  科西嘉岛是地中海上一个岛,处于意大利西方,法国东南方及萨丁岛的北方。它现在是法国的一个区域,面积约8682平方公里,人口25万。科西嘉岛曾经是拿破仑出生的地方,拿破仑年轻时也曾全力谋求该岛脱离法国而独立,但最终却融入了法兰西民族,科西嘉也成了法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科西嘉岛于1768 年并入法国版图,1975年法国颁布法令,把科西嘉确定为法国的第22个行政区, 拥有一定的自治权;1982年的《地方分权法》认定科西嘉是一个行政区的地方自治单位;1991年完全承认科西嘉的特殊地位,但拒绝承认科西嘉民族的存在,认为科西嘉是法兰西共和国的一部分,在主权问题上没有任何让步。

  主持人:

  提到法国的科西嘉大家自然会想到,法国出了一位皇帝叫拿破仑,他就是科西嘉人,在18世纪的60年代,也就是1768年的时候,科西嘉正式并入了法国的版图,那么自从并入之后,科西嘉闹分裂的一些分子就在不断地鼓动科西嘉从法国分离出去,那么为什么会这种情况?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振民:

  拿破仑的父亲原来是科西嘉民族主义分子,很积极地参与抵抗法国占领的活动。当时法国采取了军事手段,占领了科西嘉。那么科西嘉当地的人是,相当一部分人是非常的。就在法国军队占领科西嘉的当年拿破仑出生。所以当时在科西嘉的这种氛围当中,独立的意识很强,所以拿破仑就是在这么一个环境当中长大的。所以他很自然地,受这种社会气氛的影响,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是一个极端的独立分子,对他的父亲后来向法国归降,加入到法国籍,他一直觉得是一个耻辱,觉得应该追求独立,自己也参加过一些独立的活动,但是后来拿破仑被法国征召入伍,参加法国的军队。我觉得在军事斗争当中,在后来的政治生涯当中,拿破仑慢慢树立了一个国家的意识,树立了一个大法国的意识,所以在科西嘉有相当一部分人反对独立,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科西嘉也产生过一个法国的皇帝,我们是一个国家,二百多年以来就是一个国家。

  主持人:

  实际从拿破仑的故事也能清晰地说明一点,一个主权独立和完整的国家是非常重要,是至高无上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振民:

  从1768年开始,科西嘉就是法国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在岛内一直有分裂主义的势力,二百多年来他们不停地进行各种各样的分裂活动,最近这几十年以来,法国政府一直试图通过法律的方法来解决科西嘉的独立的问题。一个是1982年通过的《市、镇、省、大区权利和自由法》,就是把中央行使的权利和地方行使的权利做了一个比较清楚的界定。那么地方给予了比较大的自治权,但是前提条件是不可以脱离国家,成为一个独立的一个地方。那么针对科西嘉呢,法国在1982年还特别通过了一个法律,就是关于科西嘉岛《大区特别地位法》,赋予科西嘉更多的权利和自由,但是这个前提条件也是不可以独立。那么1991年,法国又进一步立法,对科西嘉的地位又做出了重大的改变。一方面是给予更多的自治权,另外一方面,更加强化国家统一,不可以独立。这方面的立法是非常明确的。

  法兰西现行的宪法第二条规定:“法兰西是一个主权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法兰西任何一部分人民不得行使国家主权。”宪法第十六条规定:“当国家的领土和主权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总统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国家领土的完整和主权的独立。”法国宪法还规定:“任何涉及到国家领土变更的修改都不得进行。”

  主持人:

  在法国的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当中,对科西嘉的一些权利和他们的一些义务,是不是也有一些明确的规定呢?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振民:

  这些立法都很明确,就是科西嘉这个地方,比方说它现在地方的议会在法文当中,它的名称,跟法国的国民议会的名称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方面的地位给它有很大的提升,就是当地人民享有的权利更大,科西嘉可以就本地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方面的事情,可以向中央建议,进行特别的立法。那么还有呢,当地的政府和议会的组成,是由当地人来组成,当然这个中央要派省长来,省长由中央来任命。我觉得这些方面都是,一方面是赋予自治权,另外一方面呢,就是保证不独立。

  主持人:

  实际上法国是通过了法律和政策相结合的方式,来确保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完整。

  俄罗斯没有专门的反分裂国家的法律,政府各部门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来维护国家的统一。国家反分裂的意志体现在各个法律条文中。俄罗斯在它的宪法里用了五个条款来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例如,其第四条规定:“俄罗斯联邦在其全部领土上享有主权。”相关的法律还有《俄联邦国家安全构想》和《俄反恐怖法》,对分裂势力的行为和对其进行打击的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表述。

  苏联解体后,车臣等地区的分离倾向一直是俄罗斯最头痛的事情。对此,俄罗斯在法律上三管齐下,打击分裂势力:

  首先,在法理上“压灭”分裂之火。1993年12月12日,俄罗斯通过了新宪法。新宪法抛弃“双重主权论”,规定主权仅属于俄罗斯联邦;剥夺联邦主体的“自由退出权”;禁止以暴力方式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俄罗斯联邦主权适用其全部领土;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在俄罗斯联邦全境拥有最高地位等。

  其次,用《联邦条约》维护国家统一。1992年3月31日,有86个联邦主体 签署《联邦条约》,明确它们与俄联邦之间的关系。

  第三,通过行政法规杜绝分裂隐患。2004年底,俄罗斯国家杜马以压倒多数,通过了俄总统普京提出的一项议案,取消地方领导人的直选制度,地方领导人改由总统任命,如果地方议会两次否决总统提名,总统有权解散地方议会。 这一法案的实施,宣告了俄罗斯联邦境内诸侯分立的局面基本结束。

  主持人:

  那怎么来看待这种联邦条约对于维护俄罗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重要性?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兆杰:

  俄罗斯同它的联邦主体达成协议,包括它后来通过这个新宪法,都是以非常强硬的法律手段,首先呢,是剥夺了这些联邦主体从俄罗斯能够分离出去的这样一种权利,就使得这种要分离的这种势力在法律上成为不可能。通过这样一个手段来维护作为一个国家最根本的一个权利,那就是一个主权。那么要想维护好这个主权的话,你必须要保证自己的领土完整。

  主持人:

  按照这个新宪法,对于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和主权完整,做了哪些具体的规定?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振民:

  首先是抛弃了原来的“双重主权”,就是允许联邦和各地方共和国都有主权,剥夺了各共和国自由退出联邦的权利。另外呢,宪法明确规定,“禁止以暴力方式破坏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那么“俄罗斯联邦的主权适用于联邦所有的领土。联邦宪法和联邦的法律在联邦各个组成单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高于各地方的立法”。还规定,“俄罗斯国家的通用语言是俄语”。那么从语言文字文化方面来加强统一。还有俄罗斯新宪法建立了俄罗斯的宪法法院,对地方的分裂主义势力,分裂主义分子,从司法的角度进行遏制,我觉得这些就是俄罗斯新宪法关于维护国家统一所作出的主要的规定。

  主持人:

  那么从我们今天分析的一些实例来看,虽然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背景、历史状况,但是有一点是共通的,那就是维护国家的统一是国家的共同意志。今天非常高兴与二位教授共同探讨这个话题,谢谢。对于中国的《反分裂国家法》,世界各国舆论予以了高度关注。国际社会之所以冷静看待这部法律,是因为事实证明,许多国家将反分裂问题法制化,对于维护国家统一,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好,这里是李峰为您主持的《海峡两岸》节目,观众朋友们,再见。(编导:柴璐 翟钰 摄像:孔河 李军)

责编:王京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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