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台湾频道 > 《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议 > 正文

解析台湾“3·26”闹剧

央视国际 (2005年03月28日 09:04)

  喧嚷多时的台湾“3·26”大游行总算落幕了。作为一名长期研究台湾问题的学者,看完这场游行的全过程后,心里的感觉可用“五味杂陈”来描述。

  这场游行系针对《反分裂国家法》而来的,标榜“保民主、爱和平、护台湾”,实令人莫名其妙。因为反分裂法的立法宗旨及其内容就是推动和平统一、反“台独”分裂势力挑衅、保台海地区和平、维护两岸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历史机遇期,这与“3·26”游行诉求的精神实质完全一致,换言之,游行所示威抗议的标的根本就不存在;如果仅仅是要表达台湾人民对民主和平安全的渴望,大可不必兴师动众、劳民伤财地做此举。笔者相信参加游行的大多数阿公阿嬷们显然并不清楚反分裂法是怎么一回事、内容为何,完全是受民进党、“台联党”及一些“台独”分子的教唆、挑动,糊里糊涂地被动员到台北来游行,行为盲目。

  说到这场游行的组织者,其动机就可议了。就民进党而言,总绾兵符的党主席苏贞昌和动员公务员上街的“行政院长”谢长廷,均为民进党下届“总统”选举的热门人选;各路游行队伍的领军人物,也大多是准备参加年底县市长选举或明年台北、高雄两直辖市长选举的有心人士,或志在连任的现任“立法委员”,或准备参选即将开始举办的“任务型国代”的有心人,许多人甚至在游行队伍中打出竞选广告牌;这就不免给人以借题发挥、借机捞取政治资本、提升个人政治行情的联想。就“台联党”及“台独”人物而言,固然与其基本政治理念有关,但很多人也和民进党领军人物的动机相同,另一些人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去年以来“台独”运动连遭挫折、年初“扁宋会”达成十点共识、陈水扁表示“台独办不到”、两岸关系初步展现“春暖花开”之势的不满或反扑。

  参加游行的许多中产阶级人士和知识分子,认为反分裂法是“强加给台湾”、违反“民主、自由、人权”的普世价值。这实是一种误解。因为反分裂无关民主自由人权的价值观,无所谓“强加”与否,世界上无论什么国家政府都反对分裂领土主权的行为———这是维护国家民族人民生存发展的长远与根本利益所决定的,何况反分裂法的制定本是“台独”分裂活动猖獗所逼迫,重在防御,由全国人大制定该法正体现了以民主程序来决定国家重大问题的慎重性,体现了依法治国的精神,“反反分裂法”是对民主自由人权的曲解。岛内台胞只要认真阅读反分裂法全文就不难了解,制定此法完全是针对“台独”分裂势力,而不是针对台湾人民,祖国大陆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将尊重、信赖、依靠台湾同胞,照顾和维护台胞的正当权益。

  许多参加游行的台胞不喜欢“反分裂”的提法,认为台湾与大陆已经“分裂”50多年了,大陆立法反分裂是要“单方面改变现状”等等。这又是一种积非成是的观点。海峡两岸虽从1949年后隔海分治,但两岸均属于一个中国的法理事实从未改变,台海问题的实质仍是中国内部事务。许多人之所以认为两岸已经分裂,是因为这一问题实在拖得太久了,特别是近十几年来,台湾当局致力于推动“台独”分裂活动,“台独”分裂势力拼命鼓吹“两国论”或“一边一国论”,将历史真相恶意扭曲,将人们的思想认识搞乱。正因为如此,反分裂法的制定尤为必要,借以明确界定现状,澄清是非黑白,防止“台独”分裂势力进一步推动法理“台独”。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在“3·26”游行快要结束之际,突然传来台湾企业家、前奇美实业集团董事长许文龙先生在报端载文赞成反分裂法的消息。许先生在文中说,通过阅读胡锦涛的讲话和反分裂法后“心里踏实许多”,台湾、大陆同属一个中国。对于许先生的这番言论,正在游行的李登辉和“台联党”攻击称,这是为了奇美集团在大陆投资的商业利益不得已而为之。笔者为许文龙先生从国家民族人民整体利益出发做出此举的道德勇气表示由衷地感佩!相信假以时日,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和许先生一样认清事实真相,从而转变立场,投入到改善和发展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的大业中来。许先生这篇以“退休感言”为名的文章,应是对“3·26”大游行所做的最好注脚!

  (作者杨立宪 系北京全国台湾研究会副秘书长、研究员)

责编:王京  来源:人民日报

本篇文章共有 1 页,当前为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