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共同繁荣
贵州是少数民族较多的省分之一。全省有48个少数民族,其中17个为世居,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37.85%,有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253个民族乡,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的55.5%。在贵州,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省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省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省的现代化,已成为全省干部群众的共识。在西部大开发中,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正在谱写一曲曲团结奋进的发展壮歌。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贵州结合本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加快民族地方发展的地方法规、条例、及行政规章。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颁布实施,为调整民族关系,发展民族经济,促进社会稳定,提供了法制保障。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对培养、选拔、任用民族干部,一直十分重视。在任职上,注意选拔民族干部,仅2000年底统计,全省民族干部就有26.35万人,占全省干部数的32.99%;省、地、县级领导班子中,少数民族干部分别占22.7%、29.9%、41.9%。2001年选派了22名少数民族干部,赴欧洲学习现代公共管理;近几年,选派了50多名民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丰富了知识,开拓了眼界。 2001年12月,贵州第一条高速公路——凯麻公路建成通车,与之相呼应,贵新高等级公路和内昆铁路全线贯通,怀渝铁路、关兴公路及黎平、荔波、兴义机场的兴建,标志着贵州民族地区基础建设又迈上新台阶。贵州还将实施通水、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和建房工程,作为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切入点,逐步帮助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解决问题。 如今,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也相联系互离不开的思想,已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中。“民族团结进步乡镇”、“民族团结进步街道”、“民族团结进步车间”等活动,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更加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