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组委会将举行第四届“中国金唱片奖”颁奖仪式,颁奖嘉宾由业内外知名人士组成。
第二十五条 组委会对获得第四届“中国金唱片奖”的艺人及机构颁发奖杯和获奖证书。
组委会对所有获得提名的艺人和机构颁发提名奖证书。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金唱片奖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根据情况对章程条款进行修改,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