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尘埃落定——安内又抚外
央视国际 2004年05月12日 17:17
2002年1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并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要求单个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要求所有合格投资者对单个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总和,不超过该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0%。之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公布了外资机构投资国内证券市场的投资额度,即单个合格投资者申请的投资额度不得低于等值5000万美元的人民币,不得高于等值8亿美元的人民币。《办法》的颁布显示业界关注多时的QFII机制正式启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