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全国少儿艺术电视大赛
------少儿电视节目大赛细则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1日 10:50
为促进我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事业和素质教育健康发展,繁荣少儿电视创作,丰富电视荧屏,弘扬民族文化,“第五届全国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系列活动中将举办“少儿电视节目大赛”。
该赛事已纳入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的年度评奖序列,为国家级最高专家奖。
一、大赛内容:
第五届全国少儿艺术电视大赛少儿电视节目大赛,内容包括少儿题材的音乐TV、器乐TV、舞蹈TV、文学TV(散文、诗歌、作文、日记、故事、童话)、文艺专题片、栏目、综艺、动画片、纪录片、科教片等。
共设金、银、铜奖各若干名。
设最佳编导、最佳摄像、最佳制作奖各若干名。
设特别奖1-2名。
二、参赛要求:
1、参赛单位和个人请于2004年5月30日前(以当地交寄邮戳为准,逾期无效)将参赛作品录像带(BETCAM、大1/2带各一盘)及报名表、MTV歌词、作品介绍(各6份)寄至大赛组委会。
点击下载报名表格
2、每件作品参赛费400元。
3、大赛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进行。
6月8日——6月10初评,由专家评委根据参赛单位报送的节目录像带进行评选;6月11日在入围作品的基础上进行终评;6月12日评出各类奖项。
大赛所设各单项奖均等同于金奖。所有获奖选手及获奖节目均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颁发证书、奖牌。部分获奖节目将由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选择播出。
(第五届全国少儿艺术电视大赛组委会)
2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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